旅游学院2021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公示
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(修订)》和《旅游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我院对专任教师2021年度教学各类业绩成果进行计算绩点排序,并按照2:1的比例对排名靠前的老师进行民主投票。根据综合绩点排序和投票结果相结合的原则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均可向旅游学院办公室(电话:81112541)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。反映问题要求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,真实准确。以单位(部门)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公示时间: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17日。
旅游学院
2022年3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