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学院2023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公示
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(修订)》和《旅游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实施细则》等文件精神,我院对2023年度教师教学各类业绩进行计算排序,根据综合绩点排序确定结果,现将结果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公示时间:2024年3月14日至2024年3月16日。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(部门)和个人均可向旅游学院办公室(电话:81112541)提出异议。
旅游学院
2024年3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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