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(系):
      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,学院已向各分院(系)下达了2017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任务。为了做好2017年度短学期实践教学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1、请各分院(系)务必在6月14日前将短学期《实践教学计划表》、《实践教学进程安排表》报至教务办(注: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,上报《课程设计任务书》)。
      2、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实习的,相关工作按学院《实习教学管理规范》(之江教〔2007〕40号)文件要求执行。并请注意以下方面:
      (1)请各分院(系)统一到教务办102室领取《实习指导记录本》,并督促每位指导教师及时填写;
      (2)学生《实习日记》统一以班级为单位到穷理楼一楼教材中心领取,所需费用从学生教材费中扣除;
      (3)实习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并与学生签订《实习安全责任书》。
      (4)各分院(系)于学生实习开始前将《学生实习单位情况一览表》(附件)报教务办。
      3、短学期实践教学类型为课程设计的,相关工作按学院《课程设计教学工作规范》(之江教〔2011〕1号)文件要求执行。
      4、原短学期实践教学计划若有变动(与培养计划不符),请填写《实践教学计划调整申请表》报教务办审批。
      5、相关文件和所用表格可在教务办网页“资料下载”→“实践环节”一栏处下载。
      以上相关表格需同时报电子稿和纸质稿,邮箱:   sjhj@zjc.zjut.edu.cn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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